應急燈是應急照明用的燈具的總稱。消防應急照明系統主要包括事故應急照明、應急出口標志及指示燈,是在發生火災時正常照明電源切斷后,引導被困人員疏散或展開滅火救援行動而設置的。
1、一般安裝于疏散通道大門出口的門框上方,走廊、安全出口走道的墻壁上,距離地面約2米以上的高度;大型的電子市場、購物中心等場所,雙頭應急燈有直接壁掛安裝于立柱上面的。
2、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由于接線方式錯誤導致應急照明燈具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很普遍。各應急燈具直設置線路,中途不設置開關。二線制和三線制型應急燈具可統-在電源上。各電源的設置應和相應的防火規范結合。應急電源與燈具分開旋轉的,其電氣連接應采用耐高溫電線,以滿足防火要求。
3、在火災狀態下,靠近地面的煙少、氧氣多,人疏散的本能反應是彎腰或匍匐前進,因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安裝帶來的均勻照度更為有效。所以應提倡低位安裝,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應急照明
雙頭應急防爆燈注意事項:
1.有消防控制中心的工程,為了滿足當火災發生時,消控中心能開通火災層和相關層消防應急照明的要求。
2.應急照明如果做為平時照明的一部分,應采用三線式可控接法。
3.對各種接線方式的特點要準確掌握,以免盲目接線,起不了應有作用。
4.對于多層公共建筑,如果沒有設置消控中心,各個部位的應急照明燈具可以采用加就地開關控制或配電箱內集中控制的三線式接法。